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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部分区域为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部分区域为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27日22时起,在辖区内相关街道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对天星桥街道晒光坪38号3栋、晒光坪63号附19号,小龙坎街道新村路33号,丰文街道龙腾丰文B区10栋,覃家岗街道锦华源小区1单元、升伟新时空、圣地亚南区2栋,童家桥街道五灵观社区黄泥堡小区123号楼,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二)在实施封控后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阳性检出,调整管控措施,继续实行3天管理;解除管控前24小时,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三)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四)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医疗机构闭环转运;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二、对天星桥街道晒光坪38号除3栋以外的区域、晒光坪63号除附19号以外的区域,渝碚路街道向乐村149号,丰文街道龙腾丰文B区除10栋外区域、龙腾丰文A区,覃家岗街道锦华源2、3、4栋、升伟建材商场、圣地亚南区1、3、4、5栋,童家桥街道五灵观社区黄泥堡小区除123号楼外,实行以下管控措施:(一)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二)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三)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四)经营场所暂停营业。(五)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六)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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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沙坪坝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新闻办责任编辑:蒋频

编辑:谢璟 周婷 崔懂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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